根据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及时应对学校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的紧急通知》要求,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,现请老师、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:
一、服从管理
全体医护教职师生员工和同学们要坚决服从上级部门、属地、学校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、部署和安排,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。
二、履行义务
学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,从严从实做好师生员工行程轨迹管控和身体健康监测工作。同学们要坚决履行“开学后前三周实行严格管理,非必要不外出,确需外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”的规定。
三、返校管控
目前尚未返校的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待当地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,居家隔离14天后,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扫码测温、核验身份方可返校。省内25个边境县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扫码测温、核验身份返校。
四、强化检测
学校将于3月9日9:00-17:00,分别在呈贡校区(五行广场)、白塔校区(篮球场)两处开设核酸检测点,再次组织开展校内集中核酸检测。
凡是3月8日已在昆明市区内任一检测点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,不需再参加今天检测;若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暂不参加今天的核酸检测。
五、果断处置
如果教职员工出现“十大症状”(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),要第一时间到校医院就诊并进行有效隔离。
同学们出现“十大症状”,要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或任课教师,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带至校医院就诊,并进行有效隔离,并按照学校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。收到情况报告后,校医院、校疫情防控办要立即研判、及时处置并报分管校领导;若校内同时多人出现症状,学校将采取果断措施,按应急预案立即规范处置。处置过程中所有人员应全程、规范佩戴口罩。
六、及时报告
收到疾控中心信息或电话,以及健康码、行程卡出现异常等情况的,同学必须第一时间向班主任(或辅导员)报告,班主任(或辅导员)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、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及校医院、校疫情防控办报告;教职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部门(单位)、人事处及校医院、校疫情防控办报告。收到情况报告后校疫情防控办要及时报告分管校领导,立即研判、果断处置,主动配合当地指挥部门摸清底数,做好校内排查工作。
请大家继续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,做到扫码、测温,勤洗手、勤通风、少聚集,特别是要坚持戴口罩,加强个人防护。
积极履行公民社会责任,不信谣不传谣,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!